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举办“万洲杯”第八届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挖掘更多的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我院和许昌市万洲置业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5年10月— 12月,其中2015年10月28日-11月27日为各系宣传、发动、选拔时间。12月1日—15日为院级预选及决赛时间。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2.承办单位: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许昌市万洲置业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内容要求:
大赛遵循“原创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要求参赛者自主选题,独立设计完成;项目不限类别,创业者及其项目的创新成果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创业项目要具有可行性;项目要有实用价值,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商业开发潜力。
2、参赛项目申报:
参赛项目以院系为单位进行集体申报。每个项目需提交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纸质、电子版各一份),通过各系大赛组织机构于2015年 11月27日前选拔报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参赛选手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有详细的创业计划书。参赛作品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不得参加比赛。创业大赛申报表要注明参赛者和指导老师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每份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稿件各一份,每个院系报2—3份作品,统一申报。
3、参赛方式。
1、参赛者以个人或创业团队形式参加,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 4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
2、参赛者应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并提交完整、具体、详实、可行的创业计划书;已开发成功并有项目成果的应在答辩环节进行实物展示。
(二)比赛步骤
1.预赛:12月1日,各进入预赛的参赛团队参与预赛答辩。大赛组委会对收到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评选,按照书面成绩和现场展示得分的高低,筛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选手,准备决赛答辩。
2.院级决赛:12月15日。各参赛选手将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参加院级决赛,评出获奖作品。
(三)评选办法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的全部申报材料送所在院系进行审查,各系对本系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初评,按一定比例将初评入围作品报送就业指导中心,再由大赛组委会对参赛的创业计划书进行预评审,选取可行性及先进性俱佳的作品进入决赛,计划书评审结果占选手总得分的60%;决赛时,选手按照抽签顺序进行PPT现场演示及答辩(含相关理论知识考核与个人综合能力及创业成果展示),占选手总得分的40%;两项相加最终评出各类获奖选手。
评选原则及标准:比赛评审严格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初赛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的作品,根据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同时还要通过创业作品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决赛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的语言表达、创业综合管理能力、创业项目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分析等沟通交流能力。
(四)奖项设置
本届活动设创新创业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和组织奖2名,并对获得一等奖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老师不得超过2人)。学院将向获奖选手和单位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五、免责声明
大赛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但由不可避免的因素而致商业计划泄密,大赛不负法律责任。有关本次大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大赛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因此出现纠纷的,举办方不负相关责任;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之间的一切纠纷与大赛无关。
六、其他
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但参赛者因参赛所产生的设计费、印刷费、产品运输费等各项费用需自理。
为了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因资料不全或超过报送期限等原因将不能获得参赛资格。参赛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实物、模型除外,参赛者请自行备份)。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宣传。
七、组织机构及相关要求
本次大赛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主办,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大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中心。
招生就业处及各院系要积极做好此次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努力扩大本次活动在校园和社会中的影响,使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联系电话:2270778 E-mail:jyzx70778@163.com
附件:1.参赛申报表
2.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
统计表
3.创业计划书有关要求及主要内容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20日